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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山东省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18-12-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宪法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渗透力,促进宪法法治意识落细落小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普法办等5部门决定联合举办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根据德州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的通知》(德普法办〔2018〕12号)要求,经学校领导批准,现将参加全省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宪法在我心中。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0日。

三、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对参加全省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018年12月10日零时至25日24时为学习阶段,2018年12月26日零时至2019年1月20日24时为竞赛阶段。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师生员工可随时通过手机注册安装“良法APP”(登录WWW.qlliangfa.com或通过应用宝、360手机助手等应用商店搜索“良法”下载注册),选择进入竞赛活动,完善相关注册资料后,点击“我要学习”,在线学习宪法法律知识,点击“我要竞赛”,在线参与竞赛答题,实时查看竞赛成绩并分享好友。

2018年12月25日24时前,只开放“我要学习”窗口,2018年12月26日零时起开放“我要竞赛”窗口。各部门各单位参与活动人数按参加竞赛人数统计。

2019年2月中旬,活动组委会组织个人奖抽奖、团体奖评选,通过“良法”网站公布获奖结果。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团体奖分组织奖、特别贡献奖两个奖项,2月下旬,获奖个人、团体通过“良法”网站打印获奖证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化全民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师生员工法治素养务实之举,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协调、扎实推进。这次全民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普及竞赛活动是我省“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项重要内容,活动时间跨度大、工作头绪多、涉及范围广,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3.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市普法办将参加全省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重点任务,作为考评各级、各部门工作绩效重要指标,市普法办随时调度工作情况,对活动组织不力的个别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单位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参加活动情况总结、参赛人数统计表于1月15日前报宣传教育科。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