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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18-11-18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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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就我校组织开展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成果须为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虽未公开发表,亦可申报参评。

2.参评成果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发布。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3.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教科书等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成果分综合类、学生教育管理类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类进行申报评选。综合类重点围绕高校思想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等;学生教育管理类重点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思政课教育教学类重点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2.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且具有原创性。

三、奖项及等级划分条件

本次评选各类成果均设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后进行通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数量及要求。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被限定为每类申报3项。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已出齐的多卷本科研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参评。

2.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工作在学校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项目。

3.参评成果一经上报,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申报者需提交参评成果、申报表各1式4份(须含原件1份)。各部门单位请将本单位申报者参评成果、申报表及汇总表于11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报宣传教育科,电子版发至孙赞兰CRP邮箱。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