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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二○一八年度全市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审核:复核: [发表时间]:2018-11-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更好服务推进法治德州建设,推动“七五”普法进程,根据市普法办具体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市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现行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考试以德州市普法办公室编写的复习题库为主要参考依据。复习题库通过德州市司法行政网站公布,参考人员可自行下载或登录练习。

二、参考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为模拟考试时间,参考人员可自行登录考试系统,进行网上练习,熟悉考试系统。

考试时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考试时长60分钟。

根据《德州市2018年度普法考试登录安排》,我校作为市直部门,参考人员在考试时应选择“入口三”点击进入。

四、考试方式

参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考试系统,自行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法和试题类型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网上考试形式,通过德州市普法考试系统进行。

各部门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可登录德州司法行政网站,点击普法考试图标进入考试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my0538.com/sp/dezhoukaoshi.htm,点击相应的考试入口,进入普法考试系统,进行实名注册、设置密码(注:注册时,个人姓名、职务、地区及单位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并且一定要与附件1参考人员名单中个人有关信息相一致),然后根据自己的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答题,并提交(注册登陆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普法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试题类型:满分100分。单项选择4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30题,每题2分。参考人员有两次考试机会,成绩取最高分。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把这次考试作为落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考试工作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圆满完成。

2.参考人员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严禁替考、抄袭。

3.因故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应在11月26日至12月4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补考。

4.本次答题采用网上实名注册登录普法考试系统进行答题,我校已经把参考人员名单上报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对每位参考人员考试情况能够充分掌握,12月底将对各单位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如果因为个人问题被上级通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