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德文明委【2019】1号),我校顺利通过德州市2018年度文明单位复查工作,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学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不断加大创建工作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学校各项事业呈现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外延拓展与内涵充实相同步,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相同步,改革深化与发展提速相同步,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这项荣誉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也是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我校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继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助推德州区域经济发展、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作出了新的更大贡献。